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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說明
土方開挖前,應會同有關單位對附近已有建筑物或構筑物、道路、管線等進行檢查和鑒定,對可能受開挖和降水影響的鄰近建(構)筑物、管線,應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并在整個施工期間,加強監測其沉降和位移、開裂等情況,發現問題應與設計或建設單位協商采取防護措施,并及時處理。 相鄰基坑深淺不等時,一般應按先深后淺的順序施工,否則應分析后施工的深坑對先施工的淺坑可能產生的危害,并應采取必要的保護措施。
土方運輸車輛應按規定路線行駛,速度均勻,不得忽快忽慢且不得遺灑;機動車、輪式機械在場外道路、公路上行駛應遵守現行《*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在施工現場道路上行駛時,應遵守現場限速等交通標識的管理規定。自卸汽車、機動翻斗車等運輸車輛,向路塹、溝槽邊運卸土方時,應緩慢行駛,停車車輪與路塹、槽邊距離應依據土質、邊坡、塹(槽)深度確定,且不得小于1
土方工程事故主要表現為坍塌,嚴重時不僅造成邊坡或坑壁破壞,還會危及人們的生命安全。防止土壁坍塌的主要措施就是要切實把握好土方工程施工的四個要點。 1、人工開挖基坑、基槽的安全要求 人工開挖時,作業人員必須按施工員的要求進行放坡或支撐防護。作業人員的橫向間距不得小于2m,縱向間距不得小于3m,嚴禁掏洞和從下向上拓寬溝槽,以免發生塌方事故。 2、機械挖土的安全要求 參加機械挖土的人員要遵守所使用機械
水利水電工程施工中的土石方工程包括挖方工程和填方工程。 (1)挖方工程 用各種施工方法(機械的或人工的)挖除一部分土石,使其形成設計要求規格的建筑物,或騰出空間以座落建筑物基礎,這樣的工程稱之為挖方。 在挖方工程中,從地表向下開挖,形成上部開口的具有一定形狀的基坑的挖方,叫做明挖,也可叫露天開挖;在地表以下一定深度處進行開挖,形成一定形狀斷面的挖方,叫做洞挖或地下工程開挖。 (2)填方工程用各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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