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條
詞條說明
根據《民用爆破物品安全條例》*四十七條之規定:違反本條例規定,經由道路運輸民用爆破物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責令改正,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違反運輸許可事項的; (二)未攜帶《民用爆破物品運輸許可證》的; (三)違反有關和規范混裝民用爆破物品的; (四)運輸車輛未按照規定懸掛或者安裝符合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警示標志的; (五)未按照規定的路線行駛,途中經停沒有專人看守或者在許可以
近年來,重特大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事故仍偶有發生,帶來嚴重的事故后果和社會影響,經事故調查發現,我國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車輛技術方面尚存在一定的不足,離行業安全生產需求仍有一定的差距。為進一步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車輛的本質安全水平,強化車輛生產環節與使用環節的銜接,《危險貨物道路運輸營運車輛安全技術條件》行業由此而起草出爐。本適用的范圍為貨車(含半掛牽引車)、半掛車及半掛汽車列車,不包括全掛汽車列車、中置軸
易燃運輸車廂體全金屬整體骨架結構,外飾冷軋鋼板(隔熱,防靜電),內飾鋁板(隔熱,防靜電),中間骨架結構(廂體強度),所有箱板內部填筑阻燃度泡沫板整體高壓粘合鉚接后焊接拼裝成廂型,底板鐵板上鋪設防靜電膠皮(絕緣,導靜電),前臉底部鋁板上加裝靜電防撞膠皮,內飾臥環(固定貨物定位拉環),透氣孔,外部帶通風孔,保持廂體與外部空氣流通,及時與外部空氣交換,確保安全,大梁加裝拖地靜電膠帶,把貨物靜電導入大地
易燃運輸車廂體全金屬整體骨架結構,外飾冷軋鋼板(隔熱,防靜電),內飾鋁板(隔熱,防靜電),中間骨架結構(廂體強度),所有箱板內部填筑阻燃度泡沫板整體高壓粘合鉚接后焊接拼裝成廂型,底板鐵板上鋪設防靜電膠皮(絕緣,導靜電),前臉底部鋁板上加裝靜電防撞膠皮,內飾臥環(固定貨物定位拉環),透氣孔,外部帶通風孔,保持廂體與外部空氣流通,及時與外部空氣交換,確保安全,大梁加裝拖地靜電膠帶,把貨物靜電導入大地
公司名: 湖北新耀**汽車有限公司
聯系人: 翟朝安
電 話: 18672728817
手 機: 18672728817
微 信: 18672728817
地 址: 湖北襄陽名城路中段17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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