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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說明
以下各項未注明提交復印件的一般均應提交原件,提交復印件的,均應由公司加蓋公章并署明與原件一致。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在提交復印件的同時應當出示原件。關于公司名稱的變更需要到相關的工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2、公司簽署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應標明具體委托事項、被委托人
代理記賬注意事項:1、 有些代理記賬公司沒有與委托單位簽訂正式的委托代理合同,對雙方的、義務缺少明確的規定,在實際工作中遇到異議時,往往無法分清責任。因此在選擇代賬公司的時候,企業就要*加謹慎。2、個別 “代理記賬公司”沒有代理記賬(市財政局批準的代理記賬許可證、會計上崗證等),發生問題可以回避責任,損害委托單位的利益。這也是小企業在選擇代賬服務公司時**要注意的事項。3、 財務軟件需要到財政局備
一、一般納稅人申請材料:1、營業執照;2、有關合同、章程、協議書;3、銀行帳號證明;4、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有關證件、材料;5、納稅人按照實際情況填寫《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請認定表》后,連同相關資料、證件報主管稅務機關審核認定。二、一般納稅人申請程序:1、企業應提出書面申請報告,并提供有關證件、材料;2、主管稅務機關對企業提交的申請報告和相關材料、證件進行初審,不通過納稅人申請的,會把材料退回納稅
目的為了加強對本市代理記賬業務的管理,強化代理記賬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建設,規范代理記賬從業人員的執業行為,確保會計核算的規范和會計信息的真實、完整,根據《上海市代理記賬機構管理暫行辦法》(滬財會[2000]48號)的有關規定,特**本規范。適用范圍本規范適用于在本市開展代理記賬業務的從業人員。本規范所稱代理記賬從業人員,是指經批準的各類代理記賬機構(包括會計事務所)中專職或兼職從事代理記賬業務的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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