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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登記表和回執生成后,還需要提交管理部門審核嗎?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記是生態環境部門收集和掌握轄區內污染和治理情況的一種途徑,不核發排污許可證。對企業來說就是排污信息的登記,只需要履行登記手續。因此,不同于申請排污許可證,排污登記表不需要提交至管理部門審核。 排污登記表有沒有有效期?如果到期了需要怎么做? 排污登記表自取得登記回執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5年。有效期滿前,排污單位應對排污登記信息及時延
實施時限 (一)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頓。屬于2017-2019年應核發排污許可證的33個行業的現有排污單位,如仍未取得排污許可證的,須于2020年4月30日前申請并取得排污許可證,或完成排污登記。 (二)2020年排污許可發證登記。除上述情形,納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2019年版)》的現有排污單位,應于2020年4月30日前申請并取得排污許可證,或完成排污登記。 (三)新建排污單位應當在
危險廢物是企業在生產過程中產生的。這些危險廢物過去直接排放在有河流可排放的地方,但國家高度重視環境保護問題,如果企業隨意排放,將受到嚴厲懲罰,因此,沒有危險廢物處理,企業就不能隨意排放。危險廢物的處理方法有哪些?方法如下: 主要結果如下:(1)廢液經油水、烴水混合物或乳液加熱后,經沉淀池加熱沉淀,上層油層分為油罐直接用作燃燒油,下層用氯化鋁絮凝,澄清桶澄清清液,清液排入污水處理槽,下部污泥經壓濾機
關于征求對《關于固定污染源排污限期整改有關事項的通知》意見的函 為貫徹落實《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實施方案》(guo辦發〔2016〕81號),實現固定污染源環境管理全覆蓋,我部印發了《關于做好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清理整頓和2020年排污許可發證登記工作的通知》(環辦環評函 〔2019〕939號),要求對違法排污單位下達排污限期整改通知書。為有效指導各地規范整改通知書格式和工作程序,加強限期整改排污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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