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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說明
5.2模板、支架設計 1、鋼模板和鋼支架設計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鋼結構設計規范》,采用定型組合鋼模板時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組合鋼模板技術規范》。 2、模板背面應設置主肋和次肋作為其支承系統,次肋應與模板長度方向垂直。 3、支架的總體構造和細部構造均應設置成幾何不變體系,支架立桿間應設置水平和斜向等支撐連接桿件。 4、采用定型碗扣式鋼管腳手架材料作支架時,其構造應滿足: a.立桿鋼筋防護層或改變材質
4.5 結構加固用膠粘劑 4.5.1 承重結構用的膠粘劑,按其基本性能分為 A 級膠和 B 級膠;對重要結構、懸挑構件、承受動力作用的結構、構件,以及業主要求使用優良膠的場合,應采用 A 級膠;對一般結構可采用 A 級膠或 B 級膠。 4.5.2 承重結構用的膠粘劑,必須按本節的規定進行安全性檢驗。檢驗時,其實測的粘結抗剪強度標準值應根據置信水平 C=0.90、保證率為 0.95 的要求,按本規
4.5 結構加固用膠粘劑 4.5.1 承重結構用的膠粘劑,按其基本性能分為 A 級膠和 B 級膠;對重要結構、懸挑構件、承受動力作用的結構、構件,以及業主要求使用優良膠的場合,應采用 A 級膠;對一般結構可采用 A 級膠或 B 級膠。 4.5.2 承重結構用的膠粘劑,必須按本節的規定進行安全性檢驗。檢驗時,其實測的粘結抗剪強度標準值應根據置信水平 C=0.90、保證率為 0.95 的要求,按本規
12植筋技術 12.1 設計規定 12.1.1 植筋技術適用于鋼筋混凝土結構,不適用于素混凝土結構及縱向鋼筋配筋率低于zui小配筋率規定的結構構件;這類構件的植筋應按錨拴進行設計計算。 12.1.2 ?采用植筋技術時,原構件的混凝土強度等級應符合下列規定: 1當新增構件為懸掛結構構件時,其原構件混凝土強度等級不得低于 C25; 2當新增構件為其他結構構件時,其原構件混凝土強度等級不得低
公司名: 北京博瑞雙杰新技術有限公司
聯系人: 李駿
電 話:
手 機: 13317056921
微 信: 13317056921
地 址: 江西南昌南昌縣振興大道1025號銀海藍天住宅區1棟二單元502市
郵 編:
網 址: brsj888.b2b16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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