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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用物質測試RoHS要求**常見問題Q&A12019年起,歐盟RoHS 2.0針對哪些限制物質有新的要求?2015年6月4日,歐盟發布指令(EU) 2015/863修訂RoHS 2.0附錄II限制物質清單,在原六項限制物質的基礎上,增加四種鄰苯二甲酸酯 (DEHP、BBP、DBP、DIBP)。新增的4項鄰苯二甲酸酯的限值均為0.1%。至此RoHS 2.0附錄II中的限制物質增加到10
CMR物質檢測日前,歐盟官方公報(OJ)發布法規(EU)2017/1510,對歐盟REACH法規(EC)No 1907/2006附件XVII進行修訂,新增了23項CMR物質并對2項CMR物質信息進行了較新,且將于2017年9月20日正式生效實施。REACH法規附件XVII*28、29、30條禁止被歸類為致癌、致突變、致生殖毒性(CMR)1A類和1B類的物質被投放市場或用于供應普通公眾。作為長期從事
REACH法規附件XIV候選清單即為SVHC清單,REACH法規規定,滿足以下兩個條件的高度關注物質(SVHC),物品的制造商或進口商應向ECHA進行通報:●?SVHC物質在物品中的總含量**過1t/y/生產商或進口商;●?SVHC物質在物品中的總含量以質量分數計**過0.1%的濃度。誰需要進行SVHC通報REACH173項檢測報告樣本REACH173項檢測報告樣本●?歐
REACH與ROHS和Phthalates鄰苯二甲酸鹽檢測的區別
一、三者的使用范圍不同:1、REACH的使用范圍:REACH涉及化學品生產、貿易、使用安全的法規提案,法規旨在保護人類健康和環境安全,保持和提高歐盟化學工業的競爭力,以及研發無毒無害化合物的創新能力,防止市場分裂,增加化學品使用透明度,促進非動物實驗,追求社會可持續發展等。2、ROHS的使用范圍:主要用于規范電子電氣產品的材料及工藝標準,使之較加有利于人體健康及環境保護。該標準的目的在于消除電器電
公司名: 中科檢測技術服務(廣州)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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