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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方面不作為遺產?在實踐中,被繼承人生前承包經營的財產,如土地、林地、企業等,不屬于遺產,不能繼承。職工因公死亡、革命軍人犧牲后對其親屬的撫恤金不屬于遺產,該款系對死者家屬的撫慰和經濟補償,由受撫慰者本人享有。國有資源使用權不能作為遺產被繼承等等。在遺產繼承中,還有哪些問題需要我們了解呢?1、遺產的分配配偶占多少?先扣除配偶的財產,對被繼承人遺產,配偶、子女、父母都是**繼承人,按人數平均分配。
1、定金可不可以退?“訂金”與“定金”是不同的法律概念。這是開發商欲規避法律責任的慣用做法。《*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商品房交易中,買家履行合同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若買家不履行合同,無權要求返還定金,開發商不履行合同的,應雙倍返還定金。而訂金并非一個規范的法律概念,實際上它具有預付款的性質,并不具備擔保性質。商品房交易中,如買家
1、作為被拆遷人的指路明燈遇到房屋拆遷大部分被拆遷人都是不知所措,不知所措的原因就是他們對相關法律的不了解,不知道拆遷流程、拆遷補償標準等問題造成的,也是因為這些不了解較終沒有拿到一個合理的拆遷補償,在簽訂補償協議的時候總感覺補償太少,不簽字又迫于壓力,再加上其它流言蜚語,讓他們開始驚慌失措,還有一些慌亂是因為拆遷方的勢力或者拆遷方是**,面對這樣的對手,大部分人都認為只能任人宰割。對于上述情況拆
繼承遺產范圍如何確認?某些被繼承人不可轉讓的人身性權利,如受扶養贍養的權利,領取養老金、退休金、病殘人員補助金等權利是不能被繼承的。在夫妻間遺產繼承中,***重要的是需要認定哪些是屬于夫妻共有財產,根據《婚姻法》*十七條之規定,夫妻共有財產包括:(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十八條*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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