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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說明
聘請律師參與刑事辯護要知道什么? 一、什么是刑事辯護?辯護權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一項基本權利,也是一項基本的憲法權利。實際上,辯護權并不僅僅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權利,而是每個公民、每個人的一項基本權利。因為從理論上來說,每個人都可能受到刑事指控。因此,每個人都需要并享有辯護權。任何人在遭遇**機關追究刑事責任時,都有權對被指控的罪行進行無罪、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的申辯和辯解。這就是刑事辯護。二
?羈押期間怎樣申請取保候審?涉嫌犯罪之后,尤其是被**機關采取強制措施之后,當事人都急于申請取保候審。但是根據**實踐中情況來看,申請成功的幾率并不高。這是因為很多人對取保候審的申請條件理解錯誤,在申請過程中出現了偏差導致的。那么,羈押期間怎樣申請取保候審才好呢?接下來,就這方面的問題為你做詳細解答。一、羈押期間怎樣申請取保候審取保候審,是指人民*、人民*院和公安機關對未被逮捕的犯罪
刑事訴訟中誰來舉證無論是在怎樣的訴訟中,舉證都是**的,如果不進行舉證環節的話,那么法官就無法查明案件真相,這樣也就不能很好的對案件作出判決。那么大家知道在刑事訴訟中誰來舉證嗎?我們一起從下文中進行具體了解。一、刑事訴訟中誰來舉證**機關或某些當事人應當收集或提供證據證明應予認定的案件事實或有利于自己的主張的責任;否則,將承擔其認定、主張不能成立的危險。證明責任所要解決的問題是,訴訟中出現的案
教你如何區分作為犯與不作為犯關于區分作為與不作為的標準,有規范說、身體動靜說、能量說、因果關系說、社會意義說、終原因說、非難**說、法益狀態說、風險說、介入說等各種學說。一、規范說違反禁止規范的是作為,而違反命令規范的是不作為。問題是,我們并不能對刑法規范簡單地進行禁止規范與命令規范的劃分。例如,如果認為我國關于故意殺人罪的罪刑規范為禁止性規范,則沒有不作為故意殺人罪成立的余地。這顯然不利于保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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