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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說明
職務侵占數額巨大的標準是多少較高人民法院關于職務侵占罪數額較大的規定:職務侵占數額1.5萬元以上不滿10萬元,屬于“數額較大”的起點標準。職務侵占數額10萬元以上,屬于“數額巨大”的起點標準。職務侵占罪,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行為。職務侵占罪數額較大、巨大、特別巨大刑法*271條職務侵占罪數額較大10000元以上,數額巨大十萬元以上
生活中,也許你早就下定決心擺脫不盡人意的婚姻,現實是不是你想離婚就能順利離婚,往往要經歷很多的波折,那么南京**離婚律師徐義明(徐義明律師專注于處理婚姻及企業家事、財富保護與傳承領域的訴訟與非訴訟法律事務)解析哪種情況不能離婚: 一、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此處的“重大過錯”指的是什么呢?根據相關**解釋,此處的重大過錯一般指: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一、支付工程款的訴訟時效 我國法律規定,工程欠款的訴訟時效為兩年,從知道或應當知道拖欠行為起算。訴訟時效可以通過一定的主張權利行為得以中斷,中斷后訴訟時效可以重新計算。 二、拖欠工程款糾紛的管轄權確定的依據 依據《民事訴訟法》*二十三條的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三十五條的規定:兩個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的訴訟,原告可以向其中一個人民法院起訴;原告向兩個
繼承遺產能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視情況而定。在婚姻期間,夫妻雙方或一方所繼承或接受遺贈而**的財產,屬雙方共同財產。如夫妻一方或雙方所繼承的其去世父母的遺產,又如結婚時一方或雙方受贈的禮金、禮物。但是,如果被繼承人在遺囑中指明某項遺產只歸夫或妻一方所有,或贈與人在贈與合同中確定某項財產只贈給夫或妻一方,這種情況下,法律應當尊重被繼承人和贈與人的意愿,夫妻一方繼承的遺產和接受的贈與物不能作為夫妻雙方的共
公司名: 廣東華商(南京)律師事務所
聯系人: 徐義明
電 話: 025-52463453
手 機: 15951808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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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江蘇南京鼓樓區清江南路19號南大蘇富特科技創新園1幢東8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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