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條
詞條說明
南京刑事案件律師事務所,徐義明律師,主辦詐騙犯罪及金融詐騙、職務犯罪(貪污、受賄、挪用公款、瀆職、職務侵占、挪用資金、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犯罪、非法集資犯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犯罪、故意殺人案件、死刑辯護、各地高院再審等全國各地刑事案件。尤其擅長辦理各類疑難刑事案件,對刑事案件有精深*到的見解。 總結出刑事案件的代理技巧:深厚的法律知識+豐富的辦案經驗+全面細致了解案情+思維
一.內容規范 (一)明確表示雙方自愿離婚; (二)協議內容為雙方自愿達成; (三)有對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的一致處理意見.二、形式要求 (一)使用A4紙張、藍黑墨水筆或者簽字筆書寫或打印; (二)提交一式三份離婚協議書并在婚姻登記員面前簽名; (三)協議內容應當清晰可辨,不得涂改.三、合法有效 (一)協議約定內容不得違法國家法律法規; (三)協議約定內容不得侵犯*三人合法權益; (三)協議約定內容
職務侵占罪的構成要件是什么1、客體要件。本罪的犯罪客體是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財產所有權。2、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占本單位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具體而言,包括以下三個方面:必須是利用自己的職務上的便利;必須有侵占的行為;必須達到數額較大的程度如果僅有非法侵占公司、企業及其他單位財物的行為,但沒有達到數額較大的標準,則也不能構成本罪。3、主體要件。本罪主體為特殊主體,包
職務侵占的立案標準是什么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在五千元至一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八十五條 [挪用資金案(刑法*二百七十二條**款)]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1、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在一萬元至三萬元以上,**過三個月未還的;2、挪用本單位資金
公司名: 廣東華商(南京)律師事務所
聯系人: 徐義明
電 話: 025-52463453
手 機: 15951808994
微 信: 15951808994
地 址: 江蘇南京鼓樓區清江南路19號南大蘇富特科技創新園1幢東8層
郵 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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