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條
詞條說明
轉讓注意事項:1.賣方需要在現場和原車主一起到轉讓中心辦理事務。2.車輛即將過年檢有效期的,需將車輛開到*檢驗處進行檢驗,檢驗合格后方可辦理過戶。3.達到報廢使用年限的車輛、未參加年審或年審不合格的車輛、新車入戶不足3月的車輛等。4.查明車輛違章情況,并在強制保險有效保險期內,無違章記錄的車輛,可轉讓。5.轉讓前須建立正式、合法、真實的書面汽車交易合同,作為交易的法律憑證,證明交易已成功進行。
基本流程:車管所查檔 → 刑偵、工商驗車 → 收到駕照受理收據→ **駕照原件 → 購置稅轉讓 → 保險較名。*證件原件應提供以下證件。原車主、新車主身份證原件復印件車輛駕駛證正 / 副本購置稅本車船使用稅完稅證明機動車登記證機動車刑偵單發票?
所需材料1.機動車登記、轉讓、注銷登記/轉讓申請表原件;2、機動車所有權轉讓證書原件或原件及復印件。其中,二手車銷售發票、協助執行通知書、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出具的分配證書為原件;3、海關批準的《*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車輛解除監管證明》或轉讓證明原件(海關監管機動車);4.機動車檢驗記錄表原件(張貼機動車標準照片和車架號拓印)。5.機動車標準照片1張;6、授權委托書及人身份證明(機動
以下車輛不得轉讓:1.未經批準擅自改裝、改造、變更載重、乘員人數的;2.達到報廢年限的(如果車況良好,經特殊檢查合格后可轉讓,但不得轉讓;3.控購車輛無申報牌照證明章的;4.申請車主與原登記車主印章不符;5.違法、未處理事故或者機關對車輛有疑問的;6.未參加定期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7.進口汽車在海關監管期內未解除監管的;8.凍結或抵押通知未滿。
公司名: 玉林市玉州區環北文印部
聯系人: 黃智
電 話: 15077583059
手 機: 18977590909
微 信: 18977590909
地 址: 廣西玉林玉州區一環北路40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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