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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應當退還投標保證金利息的情形(1)投標人在投標截止時間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標文件的。(2)投標截止后投標人撤銷投標文件的,招標人可以不退還投標保證金。(筆者注:不僅利息不退,投標保證金也不退)(3)中標人無正當理由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在簽訂合同時向招標人提出附加條件,或者不按照招標文件要求提交履約保證金的,取消其中標資格,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筆者注:不僅利息不退,投標保證金也不退)(4)流標、廢標
中介員工私下售房、個人賬戶收款,涉嫌合同詐騙,被法院認定為職務行為,房產公司承擔責任
中介員工私下售房、個人賬戶收款,涉嫌合同詐騙,被法院認定為職務行為,房產公司承擔責任案件總結:(1)買房人**了中介公司加蓋合同**章的協議,事后雖然向中介公司員工個人賬戶打款,但**了加蓋中介公司財務**章的收據,應認定中介公司員工是職務行為。即使中介員工的行為未經中介公司同意,不構成職務行為,也可以構成表見代理。(2)《較高人民法院關于在審理經濟糾紛案件中涉及經濟犯罪嫌疑若干問題的規定》*五條
為保護雙方的權益,可以在民事活動過程中簽訂合同,約定相應的權益。但在現實生活中,會有各種各樣的合同 案件。當他們的合法權益受到侵犯時,他們都想找一個較好的律師咨詢,所以,合同 請律師在案件中的作用是什么?以下由煥廷律師整理,希望對您有所幫助!一、在簽訂合同期間請律師的作用1、協助客戶爭取起草合同的權利一般來說,誰有起草合同的權利,誰就掌握了合同事務的主動權。這表明起草人可以根據雙方協商的內容考慮合
結算協議對剩余貨款的付款期限及付款條件未進行約定,甲方能否要求在財政配套資金到位后再行主張剩余貨款?
結算協議對剩余貨款的付款期限及付款條件未進行約定,甲方能否要求在財政配套資金到位后再行主張剩余貨款?案例總結:(1) 對付款期限和付款條件進行限定,要有當事人之間的合意或約定,否則主張有付款條件的一方就需要舉證根據合同條款或交易習慣的存在著付款期限和付款條件,否則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隨時履行債務,并給債務人必要的準備時間。(2)本案甲乙雙方達成了結算協議,協議確定了較終的結算金額,結算協議中未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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