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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說明
近日,遼寧省人社廳印發了《電子勞動合同訂立指引》(以下簡稱“指引”),指導用人單位做好電子勞動合同的推廣和應用。《指引》提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電子勞動合同的,要通過電子勞動合同訂立平臺訂立。對于訂立平臺技術門檻,《指引》也提出了明確的要求:訂立平臺具備身份認證、電子簽名、意愿確認、數據安全防護等能力,確保電子勞動合同信息的訂立、生成、傳遞、儲存等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滿足真實、完整、準確、不可篡改
*跑人事勞資,*下載打印表格,只要在手機上點一點,填一填……與傳統紙質合同相比,電子勞動合同較大便利了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提高了效率。6月16日,浙江人社數字化改革勞動合同浙里簽推廣應用現場會在杭州建德召開。會上,工作人員詳細介紹簽署電子勞動合同的優勢,并在現場演示了簽署全過程:登錄平臺,即可與勞動者線上簽訂勞動合同,從發起到簽署,全過程不到10分鐘。勞動者只需通過刷臉認證即可完成簽署合同,合同
如果房東只是通過微信發送合同過來,雙方互發身份證照片,再微信回復同意這種方式簽署的電子合同,則法律效力存疑。因為這種方式不能保證簽署的合同沒用遭到篡改,且沒有真實簽名,真正合同糾紛時,證據效力是非常弱的。但是,如果通過微信登陸三方電子合同平臺(如愛簽電子合同平臺)簽電子合同,其法律效力與紙質合同法律效力等同,受到法律**。根據《電子簽名法》五條至八條規定,鎖定簽約主體真實身份、有效防止文件篡
日常生活中,與上班族較密切的合同問題應該是勞動合同糾紛了。案例:“陳某是杭州某科技有限公司員工,其與公司的勞動合同于2020年1月9日期滿后未及時續簽,而后繼續工作至1月22日后回外省老家過年。原計劃2月3日公司正式開工,因疫情防控需要,公司所在辦公樓2月份封閉管理,公司員工包括陳某在內于2月3日至復工期間,均在家遠程辦公。三月初復工返崗后,陳某向杭州市某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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