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條
詞條說明
保健食品配方要求 保健食品的配方,是影響產品是否能*評審的較重要因素。 配方要有一定的理論依據,申報具有某項保健功能的產品,配方中應含有提示可能具有該功能的成分或原料。而且配方中各原料的配伍要合理。 從作者多年的經驗來看,需要注意的是,很多進口保健食品配方在原產國雖然符合規(guī)定,卻不符合中國政策對原料的要求,有的產品無法申請注冊,個別的需要加做實驗項目或申請新資源食品。 以下列出配方的一些具體
2016年保健食品證書補發(fā)申請材料要求 (1)保健食品證書補發(fā)申請表,以及申請人對申請材料真實性負責的法律責任承諾書; (2)申請人主體登記證明文件復印件; (3)證書補發(fā)申請及理由; (4)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網站上發(fā)布的遺失聲明打印件,或損壞的保健食品注冊證書原件; (5)進口產品延續(xù)注冊申請還應提供 (6)由境外注冊申請人常駐中國代表機構辦理注冊事務的,應當提交《外國企業(yè)常
申報保健食品需要檢驗哪些項目 申報保健食品必須完成的檢驗項目有:*性試驗(毒理)、功能學試驗、穩(wěn)定性試驗、衛(wèi)生學檢驗、功效/標志性成分鑒定試驗。根據產品的功能和原料特性,還有可能要求申報的產品進行激素、興奮劑檢測、菌株鑒定試驗、原料品種鑒定等。 對于營養(yǎng)素補充劑,不要求進行功能學試驗。使用《維生素、礦物質化合物名單》(國食藥監(jiān)注[2005]202號)以內的物品,其生產原料、工藝和質量標準符合國家
寧波檢驗檢疫部門通報,8月26日,歐盟**非食品類快速預警系統(tǒng)(RAPEX)對中國產“Derma Innovo”牌護膚霜和滋養(yǎng)液發(fā)出消費者警告。上述護膚霜和滋養(yǎng)液中含激素類藥物倍他米松(重量分別為0,054%和0.044%),不符合歐盟化妝品法規(guī)REGULATION (EC) No 12232009的要求。此外,上述產品中也含有未經授權的三氯生。目前進口商已對上述產品采取了從消費者手中召回和向消
公司名: 北京鑫金證**技術服務有限公司
聯系人: 詹
電 話: 010-62935959
手 機: 15601395851
微 信: 15601395851
地 址: 北京海淀海淀區(qū)馬甸路冠城大廈13層
郵 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