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條
詞條說明
公司增資時股東虛假增資,其他股東應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裁判要旨:關于公司的發起人與其他股東是否對股東新增注冊資本范圍內承擔的補充賠償責任承擔連帶責任問題。根據高*《關于適用(*共和國公**)若干問題的規定(三)》*十三條*三款規定“股東在公司設立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依照本條款或者*二款提起訴訟的原告,請求公司的發起人與被告股東承擔連帶責任的,*應予支持。”《公**》*三十一條
較高人民*關于審理海上貨運代理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較高人民*網 東方法律寶典 2018-02-12關注后在歷史消息頁可搜索全部法規《較高人民*關于審理海上貨運代理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已于2012年1月9日由較高人民*審判***1538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法釋〔2012〕3號較高人民*關于審理海上貨運代理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2
張某某與青島奧克斯置業有限公司商品房預售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張某某與青島奧克斯置業有限公司商品房預售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山東省青島市李滄區人民*民事判決書(2017)魯0213民初1234號原告:張某某,女,1972年9月27日出生,漢族,住青島市市**。委托訴訟代理人:王靚,山東元鼎律師事務所律師。委托訴訟代理人:段貴成,山東元鼎律師事務所律師。被告:青島奧克斯置業有限公司,住所地青島市李滄區京口路****,統一社
當事人擅自修改管轄約定姚某與王某、陸某存在借貸關系,姚某作為債權人向蕭山*起訴。起訴時,姚某提交了借條的復印件,其中出借人一欄為空白,借條載明:如有糾紛,則提交蕭山*訴訟解決。庭審過程中,姚某向*提交借條原件,*在審理中發現,該借條原件與姚某之前提交的復印件存在多處不符,出借人一欄出現了“姚某”字樣,管轄約定則將“蕭山”涂改成了“濱江”。姚某在訴訟中陳述,除了本案借款之外,其與王某、陸某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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