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條
詞條說明
股東代收款,被判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案號:(2020)粵73民終3163號(2019)粵0111民初25418號二審法院認為,本案為特許經營合同糾紛,一審在認定XX公司和陳XX是否應對被上訴人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時,適用《*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百三十條的規(guī)定不當,但是,根據本案事實,XX公司為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的公司,陳XX為該公司兩個股東之一的股東;涉案合同履行過程中,被上訴人主要與陳XX進
冷靜期解除合同,*商獲退全款及承擔部分律師費案號:(2020)穗仲案字*10112號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廣州某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8日簽訂《合作協(xié)議書》,約定:申請人*被申請人“XX”餐飲項目,合作代理相關費用:相關費用49600元;項目管理費10000元,;合同履行保證金20000元;代理合作期限從2020年6月8日至2023年6月7日。2020年6月8日,被申請人向申請人出具兩張《
*商未實際開店,獲退全部*費及違約金案號:(2021)粵0111民初33150號原告與被告廣州某餐飲管理公司于2020年12月11日簽訂《服務合同書(區(qū)域代理店型)》、《補充協(xié)議》及《品牌授權使用許可合同》,約定原告*被告“xx吃雞”餐飲項目,合作代理相關費用:運營指導費40000元;**技術費160000元;許可授權費10000元;保證金10000元;代理合作期限從2020年12月11日至
公司不供貨違約,被判退創(chuàng)投金案號:(2020)粵0111民初30010號原告與被告廣州某服裝公司于2019年9月10日簽訂《xxx門店合作協(xié)議》,約定:被告同意授權原告在經被告核準的原告店鋪內經營xxx公司系列產品;原告于本協(xié)議簽訂之日交付給被告創(chuàng)投資金人民幣3萬元,以作為原告加入xxx服飾的經營聯(lián)盟的保證;協(xié)議期限為2019年9月10日至2020年9月10日止。合同簽訂前后,原告共向被告支付創(chuàng)投
公司名: 廣東章鼎律師事務所
聯(lián)系人: 古東玲
電 話:
手 機: 18578753741
微 信: 18578753741
地 址: 廣東廣州天河區(qū)天河區(qū)天河北路30號時代廣場西座801
郵 編:
免費律師在線咨詢 具有豐富的法律實踐經驗 擁有豐富的法律資源
¥199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