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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承繼指死前擁有財產因身亡而遷移給別人的逝者為被繼承人;被繼承人身亡時遺留下的財產為遺產;按照法律法規或是被繼承人的合理合法遺書承攬被繼承人遺產的人為因素繼承人;繼承人按照法律法規的立即要求或是被繼承人所立的合理合法遺書擁有的承繼被繼承人遺產的支配權便是遺產繼承。四川謙亨法律事務所余湘江刑事辯護律師分析。一、在我國的法定繼承對遺產承繼有什么要求?《*人民共和國繼承法》*三條遺產是公民身亡時遺留
1、被繼承人沒有用遺囑或者撫養協議的方式對財產進行處理的:遺囑撫養協議,是指被繼承人生前和其撫養人簽訂的,由撫養人承擔遺贈人的生養死葬義務,被繼承人時候繼承其約定遺產的協議。被繼承人死亡之后,如果沒有留下遺囑撫養協議或者沒有留下遺囑,或者立下的遺囑確認無效的,將會進行法定繼承。2、遺產繼承人放棄繼承權或者受遺贈人放棄受遺贈的:如果被繼承人設定的遺囑繼承人或者受到遺贈的人放棄遺贈的時候,遺產繼承適用
公**股東會權利有哪些1、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東(大)會行使表決權2、選舉權和被選舉權3、依法轉讓出資或股份的權利股東出資后就不允許再抽回出資。股東要想退出公司,只能將自己的出資或股份轉讓給他人,不轉讓是沒法退出的。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將出資轉讓給公司股東以外的人,公司股東享有**受讓權。股份有限公司沒有此限制。4、股東知情權5、盈余分配權和公司剩余財產分配權6、對公司新增資本的**認購權公司新增資
南京工程訴訟律師解讀工程糾紛訴訟處理的技巧? ? ?針對“工程糾紛訴訟處理的技巧”這一問題,南京工程訴訟律師給出如下解釋:(1) 內部承包人的工程費、勞務分包的人工費、管理費,盡量處理成普通債務糾紛。(2) 對于**經營、轉包等,約定參與施工管理,力求避免無效。(3) 總承包人承包的群組工程中,轉包不**半數可按分包處理。(4) 巧借實際施工人地位,直接起訴。可以排除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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