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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某某與周某某、青島市**車隊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黃某某與周某某、青島市**車隊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原告:黃某某,男,1984年5月16日出生,漢族,住青島市市南區。委托訴訟代理人:劉芬,山東元鼎律師事務所律師。委托訴訟代理人:段貴成,山東元鼎律師事務所實習律師。被告:周某某,男,1972年10月27日出生,漢族,住青島市城陽區。被告:青島市**車隊,住所地:青島市城陽區雙埠社區。被告:太平財產保險有限公司青島分公司,住所地:青島
對《*關于建設工程價款**受償問題的批復》規定的消費者,應當按照《*關于*辦理執行異議和復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二十九條* 二項的規定認定,即所購商品房系用于居住且名下無其他居住 房屋的購房人。 出賣人就同一房屋簽訂多重買賣合同,在買賣合同均有效的情況下,買受人均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一般應當 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買受人請求確認所有權已經轉移的,應予支持
在《*關于適用〈*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二十四條的基礎上增加兩款,分別作為該條*二款和*三款:夫妻一方與*三人串通,虛構債務,*三人主張的,*不予支持。夫妻一方在從事、吸毒等違法犯罪活動中所負債務,*三人主張的,*不予支持。發放到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以夫妻婚姻關系存續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數額為夫妻共同財產。一方**的知識產權收益一方**的知識產權收益是否屬于夫妻共
商業秘密保密措施的認定根據《不正當競爭**解釋》*11條*1款的規定,人為防止信息泄漏所采取的與其商業**等具體情況相適應的合理保護措施,應當認定為反不正當競爭法*十條*三款規定的“保密措施”。 筆者認為,保密合同或者保密制度僅僅是保密措施的具體表現形式之一,*在判斷其是否構成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定的保密措施時,《不正當競爭**解釋》*11條提供了相對具體的判斷規則和操作方法,關鍵是要判斷保密措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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