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條
詞條說明
廣東鑫涌律師事務所點評: 問題三:員工不勝任現有工作崗位,可否隨意調崗? 不勝任工作是企業調崗的常見理由,根據《勞動合同法》*四十條的規定,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用人單位提**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本條間接規定了在員工不勝任現有崗位的前提下企業有單方調崗的權利。 但該單方調崗的權利也不是不受任何約束
廣州藥業周日晚間公告稱,鴻道集團提出撤銷中國**經濟貿易仲裁**作出要其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標仲裁裁決的申請已被北京**中院駁回。 公告稱,廣州藥業控股股東廣藥集團已于13日收到北京**中院的裁定書,駁回鴻道集團提出的撤銷中國**經濟貿易仲裁**作出的(2012)中國貿仲京裁字*0240號仲裁裁決的申請。本裁決為終審裁定。 關于王老吉的紛爭遠未結束,事件主角每天都在炮制新說法。昨天,加多寶稱此
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購買房屋并按揭貸款,產證登記在自己名下的,該房屋仍為其個人財產。同樣,按揭貸款為其個人債務。婚后配偶一方參與清償貸款,并不改變該房屋為個人財產的性質。因此,在離婚分割財產時,該房屋為個人財產,剩余未歸還的債務,為個人債務。對已歸還的貸款中屬于配偶一方清償的部分,應當予以返還。 對于產證登記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證據證明婚前購房時其也共同出資的,在離婚分割財產時,該房屋仍為產
案例:溫先生2005年向劉小姐買了房子,但因為種種原因,只有土地使用證,而土地使用證一直是劉小姐的名字,到去年才出了房產證,在2005年到2010年**房產證之前的年間土地使用證不能過到溫先生名下,現在**了房產證了,想過戶的時候劉小姐告知,她老公因欠別人錢被告了,查封了溫先生還未過戶房子……PS:房子是劉小姐未結婚前就賣給了溫先生……現在是劉小姐的老公所欠錢的乙方咬著溫先生房子不放,溫先生能要回
公司名: 廣東鑫涌律師事務所
聯系人: 許宜群
電 話: 755-83283091
手 機: 13809892972
微 信: 13809892972
地 址: 廣東深圳羅湖區羅湖區深南東路2001號鴻昌廣場1109室
郵 編: 518031
公司名: 廣東鑫涌律師事務所
聯系人: 許宜群
手 機: 13809892972
電 話: 755-83283091
地 址: 廣東深圳羅湖區羅湖區深南東路2001號鴻昌廣場1109室
郵 編: 518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