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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說明
深圳經濟特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草案修改一稿)》,昨日提請市五屆人大***十七次會議二審。二審稿較一審稿有多處修改,包括**生者不準入戶不可購廉房等。 草案中明確規定(一)境外生二胎屬**生,**生者不準入戶不可購廉房(二)不得濫用“吃多仔丸”等輔助生殖技術。(三)出租屋業主無須因租客**生受“株連”。(四)建立“失*”家庭特別扶助制度。 市民:港生孩境外戶籍不應罰 有市民認為《條例》的規定有失公平,
【案例回放】2008年5月底,外地一電子公司職員祖女士距預產期只有一個月,因患糖尿病,她申請休息未被批準。幾天后,她再次要求休兩個月“無薪假”,因沒有醫院診斷證明,再次被拒絕。此后祖女士一直未上班,也未說明,甚至與公司失去聯系。一個月后她在加拿大生下孩子。祖女士回國后得知,她在生產的前幾天,已被公司除名。祖女士將公司告上法庭,索賠近20萬元。公司稱,祖女士連續曠工達3天,違反了規章制度。法庭認定
1、離婚訴訟的當事人申請保全夫妻共同財產,是否應提供擔保? 答:應否提供擔任以及數額由*視具體案情處理。 2、“私房錢”屬夫妻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 答:婚姻當事人間未訂立關于“私房錢”的約定或約定不明、或無效,適用法定夫妻財產制,即認定為共同財產。 3、離婚案件中,以男方名義購買的房改房,能否判歸女方所有? 答:區分情況: (一) 公民以市場價和成本價購買的房改房:夫妻一方在婚前以個人財
在深圳連續繳納社會保險一年、持有深圳十年有效期長期居住證、加上本人二代身份證和**本的非深圳戶籍就業人員,可以享受到與深圳戶籍居民幾乎同等的出入境政策,包括深圳*有的赴港“一簽多行”。 廣東鑫涌律師事務所律師提示:隨著赴港人數增多,赴港逗留事件會頻繁發生。中國香港入境處得知新政策后,已經就打擊和查處非法勞工這方面做了相關的準備和應對。在這方面,主要還是依靠中國香港入境處和中國香港的人力資源市場進行查處和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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