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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立案受理 原告向法院起訴,應遞交起訴狀和有關的證據材料,并按照被告人數遞交起訴狀副本和證據副本。經審查,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即受理,并辦理相關立案手續。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在收到訴狀之日起七日內向原告送達不予受理裁定書。 二、庭前準備 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五日內向被告送達起訴狀副本、應訴通知書、訴訟權利義務告知書、舉證通知書、開庭傳票。被告應訴后,向原告送達開庭傳票。法院在依法傳喚雙
運輸合同 【定義】運輸合同是承運人將旅客或者貨物從起運地點運輸到約定地點,旅客、托運人或者收貨人支付票款或者運輸費用的合同。 【承運人的強制承諾義務】從事公共運輸的承運人不得拒絕旅客、托運人通常、合理的運輸要求。 【承運人的安全運輸義務】承運人應當在約定期間或者合理期間內將旅客、貨物安全運輸到約定地點。 【承運人按約定或通常路線運輸義務】承運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或者通常的運輸路線將旅客、貨物運輸到約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到底是什么意思,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不是“鐵飯碗”,“終身制”的,很多人對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不了解,下面武漢法律顧問將為您詳細講解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 實踐中,不少人誤解為只要勞動者工作滿10年,用人單位就與其必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這種觀點是錯誤的。 一、我國目前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法律依據包括: 1、《勞動法》*20條*二款規定:“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連
事實勞動關系,指的是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后不按規定訂立勞動合同,或者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以前簽訂過勞動合同,但是勞動合同到期后用人單位同意勞動者繼續在本單位工作卻沒有與其及時續訂勞動合同。事實勞動關系是勞動爭議處理和工傷認定工作中經常被用到的概念,原勞動部《關于貫徹執行<*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17條**次在立法中使用了“事實勞動關系”這一概念但《工傷保險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把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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