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條
詞條說明
自2016年10月1日起,化妝品消費稅的征收對象調整為“高檔化妝品”,稅率從30%降至15%,普通化妝品不再征收消費稅。近日,國家稅務總局下發(fā)《關于高檔化妝品消費稅征收管理事項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明確高檔化妝品消費稅征收管理事項。 ——明確了消費稅抵扣管理事項?!豆妗芬?guī)定,自2016年10月1日起,高檔化妝品消費稅納稅人以外購、進口和委托加工收回的高檔化妝品為原料繼續(xù)生產高檔化妝品,
2016年6月1日,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發(fā)布《防曬化妝品防曬效果標識管理要求》的公告(2016年*107號)。 公告要求當防曬產品實測SPF值在2~50(含2和50)時,應標識實測SPF值(原法規(guī)要求“標識值不得**實測值”)。 按該法規(guī)要求,已經有防曬特證的產品,如果標識不符合新規(guī)定的,必須在在2016年12月1日前提出變更申請。 按此期限,目前離最后申請期限僅有3個月時間,為了配合該新規(guī),較
附件1 特殊醫(yī)學用途配方食品注冊申請材料 項目與要求(試行) 一、申請材料的一般要求 (一)申請人通過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總局網站(www.)或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總局食品審評機構網站(www.)進入特殊醫(yī)學用途配方食品注冊申請系統(tǒng),按規(guī)定格式和內容填寫并打印國產特殊醫(yī)學用途配方食品注冊申請書(附表1)、進口特殊醫(yī)學用途配方食品注冊申請書(附表2)、國產
進口(含港、澳、臺)保健食品再注冊 一、適用范圍 本指南適用于使用新原料保健食品注冊和**進口的保健食品(不包括補充維生素、礦物質等營養(yǎng)物質的保健食品)注冊審批事項的申請和辦理。 二、項目信息 (一)項目名稱:使用新原料保健食品注冊和**進口的保健食品(不包括補充維生素、礦物質等營養(yǎng)物質的保健食品)注冊審批 (二)審批類別:行政許可 (三)項目編碼:30029 三、辦理依據 《*人民共和國食品安
公司名: 北京鑫金證**技術服務有限公司
聯(lián)系人: 詹
電 話: 010-62935959
手 機: 15601395851
微 信: 15601395851
地 址: 北京海淀海淀區(qū)馬甸路冠城大廈13層
郵 編:
公司名: 北京鑫金證**技術服務有限公司
聯(lián)系人: 詹
手 機: 15601395851
電 話: 010-62935959
地 址: 北京海淀海淀區(qū)馬甸路冠城大廈13層
郵 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