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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說明
電子合同的類型主要有以下四種:1、從電子合同訂立的具體方式的角度,可分為利用電子數據交換訂立的合同和利用電子郵件訂立的合同。2、從電子合同標的物的屬性的角度,可分為網絡服務合同、軟件授權合同、需要物流配送的合同等。3、從電子合同當事人的性質的角度,可分為電子代理人訂立的合同和合同當事人親自訂立的合同。4、從電子合同當事人之間的關系的角度,可分為B-C合同,即企業與個人在電子商務活動中所形成的合同;
隨著電子數字化技術的發展,電子合同以其傳輸安全、高效、便捷等特點出現,特別是受去年疫情影響以來,電子合同正在加速替代傳統紙質合同。電子合同是相對于傳統紙質合同,以電子形式為載體存在的合同,電子合同首先必須是合同,電子只是它的形式和載體,電子合同的本質和效力取決于合同而不是電子。合同在本質上是平等的當事人之間的真實意思表示。傳統紙質合同的缺陷是顯而易見的。它在整個談判、起草、審核、確認、簽署、交換和
當然是不能的。根據《電子簽名法》的規定,民事民事活動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單證等文書,當事人可以約定使用或者不使用電子簽名、數據電文。也就是說,簽署合同的當事人,可以約定使用電子合同,也可以約定使用紙質合同。但是,一邊使用電子合同簽章,一邊使用紙質合同簽章的情況,并沒有得到法律的認可。1、無法證明雙方簽署的合同是有效的當簽署好的電子合同被打印出來,就丟失了作為原件的效力,更多的是一種展示的性質,而
日常生活中,與上班族較密切的合同問題應該是勞動合同糾紛了。案例:“陳某是杭州某科技有限公司員工,其與公司的勞動合同于2020年1月9日期滿后未及時續簽,而后繼續工作至1月22日后回外省老家過年。原計劃2月3日公司正式開工,因疫情防控需要,公司所在辦公樓2月份封閉管理,公司員工包括陳某在內于2月3日至復工期間,均在家遠程辦公。三月初復工返崗后,陳某向杭州市某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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