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條
詞條說明
運輸合同的訂立:貨運代理人不可以簽,無船承運人可以。 收全程費用:貨運代理人不可以收取,無船承運人可以收。 收傭金:貨運代理人可以收取,無船承運人不可以收。 收運費差價:貨運代理人不可以收取,無船承運人可以收。 對全程運輸的責任:貨運代理人不承擔,無船承運人需要承擔。 提單簽發:貨運代理人不可以簽發,無船承運人可以簽發。 對委托人身份:貨運代理人是代理人,無船承運是承運人。 對實際承運人身份:貨
一:國際貨運代理概念: 組織協調作用; 開拓控制作用; 中間人作用; 顧問作用; 提供專業服務; 提供特殊服務; 費用及服務具有競爭力。 二:國際貨運代理的業務收入及利潤: 代理費收入,包括: 代理訂艙傭金; 代理清關和貨物保險傭金; 其他代理費。 差價收入,包括: 運費及相關環節費用差價; 小批量合并運輸差價; 多式聯運整合差價。 攬貨傭金 其他增值服務收入(代包裝、化檢品及分撥等) 三:**
為進一步完善無船承運管理制度,緩解無船承運人資金壓力,**有關各方合法權益,按照無船承運業務經營者保證金責任保險與無船承運業務保證金“自由選擇”原則,經與中國保險業監督管理**協商,我部決定,在現有無船承運業務保證金方式之外,試行無船承運業務經營者保證金責任保險制度,供無船承運人選擇。自2010年11月1日起,無船承運人可選擇投保無船承運業務經營者保證金責任保險方式申請**無船承運業務經營資格
成立貨代公司的條件 在經營地域外設立子公司或分支機構(分公司) (一)設立條件 1、企業成立并經營國際貨運代理業務1年后,形成一定經營規模的條件下,可申請設立子公司或分支機構,子公司或分支機構的經營范圍不得**出其母公司或總公司。 2、國際貨運代理企業每申請設立一個分支機構,應當相應增加注冊資本50萬元人民幣,如果企業注冊資本已**過《規定》中的較低限額(海運500萬元,空運300萬元,陸運、快遞20
公司名: 上海新譽商財務服務中心
聯系人: 吳女士
電 話: 021-68888757-8021
手 機: 17768112397
微 信: 17768112397
地 址: 上海浦東陸家嘴上海浦東中信五牛城C座
郵 編: 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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