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條
詞條說明
問:備案資料電子化后,原先有提交要求的資料如何處理?答:按照《化妝品注冊備案資料管理規定》《化妝品新原料注冊備案資料管理規定》《化妝品注冊備案資料提交技術指南(試行)》等規定需提交資料原件、第三方證明資料和其他紙質版資料的,由境內的化妝品及化妝品新原料注冊人、備案人或者境內責任人簽章確認資料真實性,并通過信息服務平臺提交相關電子版資料。
為指導化妝品命名,根據《化妝品命名規定》,制定本指南。一、禁用語有些用語是否能在化妝品名稱中使用應根據其語言環境來確定。在化妝品名稱中禁止表達的詞意或使用的詞語包括:(一)**化詞意。如*;**;強效;奇效;高效;速效;神效;**強;全面;*;較;**;特級;**;冠級;較致;**凡;換膚;去除皺紋等。(二)虛假性詞意。如只添加部分**產物成分的化妝品,但宣稱產品“純**”的,屬虛假性詞意。(三
境內用戶不需要注冊賬戶,可直接通過國家局網上辦事大廳(https://zwfw.nmpa.)的“化妝品原料安全信息登記平臺”模塊進行登陸;境外用戶需在“化妝品原料安全信息登記平臺”(http://ciip..cn)注冊,上傳經由中國公機關公或由我國使(領)館確認的企業主體證明文件,審核通過后登陸。
保健食品名稱中通用名申報與審評要求1.通用名應以產品原料名稱來命名。原料名稱應與國家標準規定的內容一致;沒有國家標準的,應與地方標準、行業標準等規定的內容一致。如“田七”應規范為“三七”。2.通用名以原料簡稱命名的,其簡稱不能產生歧義、誤導,或組合成違反其他命名規定的含義。如靈芝、丹參,不宜簡稱為“靈丹”。3.保健食品原料為單一原料的,應以原料名稱或原料名稱簡稱為通用名。4.保健食品為多種原料復配
公司名: 北京天健華成**貿易咨詢有限公司
聯系人: 李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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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北京東城北京市東城區馬園胡同3號迤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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