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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說明
普通化妝品備案時,什么情況下可免于提交該產品的毒理學試驗報告?有哪些情形除外?
根據(jù)《化妝品注冊備案資料管理規(guī)定》*三十三條(二)規(guī)定,普通化妝品的生產企業(yè)已**所在國(地區(qū))**主管部門出具的生產質量管理體系相關資質認證,且產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能夠充分確認產品安全性的,可免于提交該產品的毒理學試驗報告,有下列情形的除外:1.產品宣稱嬰幼兒和兒童使用的;2.產品使用尚在安全監(jiān)測中化妝品新原料的;3.根據(jù)量化分級評分結果,備案人、境內責任人、生產企業(yè)被列為重點監(jiān)管對象的。有多個
為規(guī)范和指導化妝品分類工作,國家藥監(jiān)局制定了《化妝品分類規(guī)則和分類目錄》,規(guī)定化妝品分類編碼應當按照產品功效宣稱、作用部位、產品劑型、使用人群、使用方法的分類目錄,依次選擇對應序號進行,如包含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必須配合使用或者包裝容器不可拆分的獨立配方的化妝品,應按一個產品進行分類編碼。為了幫助企業(yè)較好地理解化妝品分類規(guī)則和分類目錄的相關要求,小編梳理了產品備案審查中發(fā)現(xiàn)的分類編碼常見問題,希望通過
進口非特殊類化妝品備案申報9步走(2019,新政版) 凡以市場銷售為目的的進口化妝品,必須預先經我國行政監(jiān)管部門(國家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簡稱NMPA)審批(特殊類化妝品)或備案(非特殊類化妝品),否則無法進行正常通關,亦不得在中國大陸市場銷售。 本文作者為北京天健華成**投資顧問有限公司化妝品注冊部,為普及知識、增強實操性,盡量避免征引繁瑣的法規(guī)條文,而力爭用較簡明的文字,直接給出具體操作流程和注意
普通化妝品備案問答(32)|化妝品中某些原料的標簽標識、工藝和安評問題
1、問:浸液式面膜應如何選擇產品劑型和使用方法?答:浸液式面膜產品的分類編碼劑型應選擇“02液體”和“10貼、膜、含基材”,使用方法應當選擇“02駐留”。2、“卡松”中的硝酸鎂和氯化鎂是否可以免除在標簽上標識?答:“卡松”中的氯化鎂與硝酸鎂不能免除在標簽全成分中標識。“卡松”即《已使用化妝品原料目錄(2021年版)》*08825號原料,中文名稱為“甲基氯異噻唑啉酮和甲基異噻唑啉酮與氯化鎂及硝酸鎂的
公司名: 北京天健華成**貿易咨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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