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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監(jiān)局|關于對《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保健食品企業(yè)標準備案工作的公告》公開征集意見情況的反饋
2023年5月24日至6月2日,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在市**門戶網站(“首都之窗”)和本單位門戶網站對《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保健食品企業(yè)標準備案工作的公告(公開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集意見。共收到社會各界意見建議2條,現(xiàn)依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分別就意見采納情況作出如下說明:一、《*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三十條、《*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十四條規(guī)定,制定企業(yè)標準和申請企業(yè)標準備案的法定主體為食
關于化妝品標簽相關問答主要基于對《化妝品標簽管理辦法》的理解和工作實踐,以及相關釋義、問答等,供注冊人/備案人研究標簽參考。1.標簽應當至少標注的內容有哪些?答:2.產品中文名稱有什么具體要求?產品中文名稱應當在銷售包裝可視面顯著位置標注,且至少有一處以引導語引出。可能使消費者對產品功效產生歧義的,應當在銷售包裝可視面予以解釋說明。商標名表明以暗示含有某類原料的用語作為商標名,產品配方中含有該類原
化妝品備案申報多種銷售包裝產品,可否只提供其中一種銷售包裝的標簽圖片?
根據《化妝品注冊備案資料管理規(guī)定》*三十二條(四)規(guī)定:存在多種銷售包裝的,應當提交所有的銷售包裝的標簽圖片。符合以下一種或多種情形的,提交其中一種銷售包裝的標簽圖片,其他銷售包裝的標簽圖片可不重復上傳:1.僅凈含量規(guī)格不同的;2.僅在已上傳銷售包裝上附加標注銷售渠道、促銷、節(jié)日專款、贈品等信息的;3.僅銷售包裝顏色存在差異的;4.已注冊或者備案產品以套盒、禮盒等形式組合銷售,組合過程不接觸產品內
2023年3月16日國家市場監(jiān)督管理總局令*71號公布的《牙膏監(jiān)督管理辦法》,將于2023年12月1日實施。為幫助牙膏備案人較好的理解和掌握“辦法”要求,北京市化妝品審評檢查中心特編寫一期“一問一答(牙膏專刊)”,對相關內容進行宣貫,以指導牙膏備案人提前做好準備。 問題1:牙膏的定義是什么?答:根據《牙膏監(jiān)督管理辦法》*三條規(guī)定,牙膏是指以摩擦的方式,施用于人體牙齒表面,以清潔為主要目的的膏狀產品
公司名: 北京天健華成**貿易咨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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